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审计资料要求
一、投资立项、勘察设计阶段审计资料要求:
1.项目批准建设、内部控制制度、设计、勘查等有关文件、制度及会议纪要;
2.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书面及电子版、中标通知书、招标过程资料(含澄清、答疑资料、会审纪要等);
3.投资估算书、设计概算书、施工图预算(含广联达电子版);
4.合同书、协议及有关的会议纪要;
5.设计图、施工图或文字说明;
6.其他有关资料。
二、施工准备阶段审计资料要求:
1.单项工程10万元(含)至100万元以下的,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(工程预算)采用“一编一审”模式审核,按以下内容送审资料:
(1)工程预算审计资料移交清单;
(2)集体决策立项、论证的相关资料;
(3)项目资金预算(在计划财务处支付的项目编号或主管财务校领导批复的资金预算);
(4)预算书(含广联达电子版);
(5)施工图或文字说明;
(6)其他与工程预算有关的资料。
2.单项工程100万元(含)以上的,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(工程预算)采用“背靠背双清单”模式审核,按以下内容送审资料:
(1)工程预算审计资料移交清单;
(2)集体决策立项、论证的相关资料;
(3)项目资金预算(在计划财务处支付的项目编号或主管财务校领导批复的资金预算);
(4)设计图纸;
(5)主材设备品牌规格明细表;
(6)材料价确定原则(是否按照信息价下浮);
(7)暂列金额;
(8)材料暂定价;
(9)专业工程暂估价;
(10)其他与工程预算有关的资料。
三、施工阶段审计资料要求按照《西安文理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竣工结算审计资料要求:(以前各阶段审计已报送的资料不再重复报送)
1.单项工程1万元(含)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备案资料包括:
(1)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移交清单;
(2)承诺书(施工单位);
(3)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;
(4)工程结算书(含广联达电子版);
(5)合同书、协议及有关的会议纪要;
(6)验收报告;
(7)竣工图纸或文字说明。
2.单项工程3万元(含)以上10万元以下,且已在审计处进行预算备案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包括:
(1)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移交清单;
(2)承诺书(施工单位);
(3)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;
(4)工程结算书(含广联达电子版)、项目管理单位、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资料(如有);
(5)合同书、协议及有关的会议纪要;
(6)验收报告;
(7)竣工图纸或文字说明;
(8)工程变更资料(如有);
(9)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(如有);
(10)其它与工程有关的资料(如有)。
3.单项工程10万元(含)以上,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送审还需在本条资料1的基础上增加:
(11)招投标文件(含电子版)、中标通知书、招标过程资料(含澄清、答疑资料、会审纪要等);
(12)采购设备、主要材料的认质认价资料、招投标资料、设备、材料采购等合同或协议、清单(如有);
(13)工程监理资料(如有)。
4.单项工程100万元(含)以上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还需在本条资料1和资料2的基础上增加:
(14)工程开、竣工报告和工程质量评定资料;
(15)工程付款进度表;
(16)全套工程地勘资料。
五、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及资料要求:(以前各阶段审计已报送的资料不再重复报送)
送审单位报送送审报告,并提交以下工程项目送审资料原件、复印件及相应电子资料各一份。
1.项目批准建设、设计、概算、监理、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;
2.工程结算审计资料;
3.计划财务处应提供财务决算审计所需报表、账簿、会计凭证、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等财务资料;
4.其他有关资料。